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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

信息来源:【教务处 】 更新时间:【2015-01-12 16:35:49】 阅读:【】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