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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监考老师的公开信

信息来源:【考试中心 】 更新时间:【2018-01-10 16:39:59】 阅读:【】次

尊敬的监考老师:

您好!紧张忙碌的一学期即将结束,首先感谢您一个学期以来为教书育人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即,学校高度重视,召开了各个层次的考风考纪动员会,从严治考,坚决查处违纪行为,目的是要为大学生的成长营造一个严肃认真、公平和谐的考试氛围。您作为教书育人主体,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声誉,更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声誉。监考工作看似简单而平凡的一项常规工作,但它却关系到能否营造一个诚信优良的考风,能否营造一个优良的学风、校风,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发展,可以说既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做人的考核,更是对我们每位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师德水平的检验,意义重大而深远。

本学期,您又辛苦地承担了监考的重任,为了使我们能按学校的要求,圆满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我们希望您能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引导,防患未然。严把入场关,严禁考生将考试资料和手机等携入考场座位;仔细核对考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督促对号入座。开考前宣讲考场规则;对于未带证件的考生不予发给试卷。考试中对有作弊动机的同学要及时予以警示、制止。

二、认真履职,确保考场秩序。在监考前务必熟悉监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及要求。佩戴监考证,主监考于开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副监考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考场、编排考生座位、在黑板上醒目书写考生座次、考试时间等,书写“沉着认真 细心 守纪”、“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等字样。考试中不要看书、看报、吸烟、闲谈、打瞌睡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要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份数,以防缺失

三、特别提请您:

考试开始时间(第一场:08:00;第二场:10:10;第三场:14:00;第四场:16:10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不带手机进入考场。从本学期开始,若发现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将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敬爱的老师,让我们一起携手,为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而不懈努力吧!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举报电话:  考试中心8060607   质量监控中心8060606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