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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实践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sjk 】 更新时间:【2018-11-16 10:26:09】 阅读:【】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本学期第13-14周进行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实践类教学检查内容为2018届毕业论文2017-2018学年的实习(含课程设计,下同)工作情况。

 1.毕业论文: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资料归档情况的检查。由督导专家查看选题征题、工作过程、评阅答辩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并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实习:2017-2018学年的实习。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学院于第13周完成;集中检查于第14周由教务处组织督导专家完成。(1)学院自查阶段:学院自查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作业)、实习成绩评定等方面的材料。(2)集中检查阶段:由督导专家检查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作业)、实习成绩评定等教学资料。专家组还将进行学生座谈和调查,了解实习情况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座谈和调查结果填入实习检查专家用表。

 二、相关要求

 1.集中检查阶段,各学院应按自查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教学资料,供督导员检查和考核;根据检查要求落实好学生座谈会会场,按时组织约30名学生参加座谈会,学生需涵盖本学院2017-2018学年度(2017年9月-2018年9月)各门实习(若已毕业,可以是本学期参加实习的学生)。

 2.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检查结束时,专家组将对上述各项检查情况向各学院进行反馈。各学院要对照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上报材料

检查结束后,请专家及时将检查专家用表、学生调查表、以及小组检查总结交教学实践科。

 
                                                      
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2018年实践类教学工作检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学院名称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第一组

法学院

法学院会议室

2018124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会议室

2018125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2018126

第二组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会议室

2018124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会议室

2018125

城市建设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会议室

2018126

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会议室

2018127

第三组

农学院

农学院会议室

2018124

动物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学院会议室

2018125

园艺园林学院

园艺园林学院会议室

2018126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院会议室

2018127

第四组

马克思学院

马克思学院会议室

2018124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会议室

2018125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会议室

2018126

第五组

文学院

文学院会议室

2018124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会议室

2018125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会议室

2018126

第六组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会议室

2018124

信息与数学学院

信息与数学学院会议室

201812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会议室

2018126

第七组

医学院

医学院会议室

2018124

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会议室

2018125

第二临床医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会议室

2018126

 

注: ①工作时间:上午8:20~11:30,下午2:20~5:30。

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由武汉校区教学管理部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