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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管理与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19-07-05 10:58:26】 阅读:【】次

各学院:

暑期是我校校外实习、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比较集中的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及效果,现对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组织管理与督促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与安全工作

(一)精心组织,思想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细致安排,始终将安全理念贯穿于工作过程中。提高师生们的安全意识,在教学活动开始前要举行实习动员或安全教育大会,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的教育,对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务安全等进行重点教育。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习、竞赛工作计划,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纪律严明,管理严格。各学院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足额配备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实习、竞赛的指导与管理。学生在实习、竞赛全程要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不得参与与实习、竞赛无关的工作,尤其不得到江河湖海游泳。若学生有事或因病(凭医生证明)需离开,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积极预防,充分准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暑期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或突发的情况和问题,提前做好防范。要保证沿途的交通安全,选择安全系数高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路线;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有卫生保障的餐饮店就餐,不随便购买路边小吃;要及时注意天气变化,避免在大风、大雨或雷电天气时外出,避免在高温时开展活动,防止由于高温引起的中暑以及各种水土不服。

(四)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各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手段了解师生实践教学活动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高度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以学生为本,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要及时报告,不拖延、不隐瞒,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式做好处置工作。

二、实习督促检查工作

(一)各学院需成立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进行中的实习,通过实地查看、学生座谈等方式了解实习情况。

(二)教务处将对部分实习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长江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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