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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 更新时间:【2014-12-16 09:44:34】 阅读:【】次

各学院、一工部:

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和《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实施办法》(长大办发[2008]6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网上评教工作。

一、评教目的: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监控,及时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教主体: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所上的必修课、选修课,单独设置的实践课,实习。

四、组织方式:

1、各院(部)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2、各院(部)要召开学生班会和教职工大会,进行网上评教动员,组织学生和教师学习《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实施办法》和本通知,充分了解评教的意义、时间、要求等,要让学生意识到评教是自己的权利,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地进行评教;

3、任课教师要提醒自己授课的学生及时按要求对本门课程进行评估。

五、评教时间:

本学期评教从2014年12月28日开始,2015年元月18日结束,具体安排见表1。

表1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安排

单位名称

动员时间

评教时间

经济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农学院、园林学院、一工部、外语学院、动科学院、生科学院、油工学院、机械学院、计科学院

12月28日

12月28日~元月4日

电信学院、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临床医学院、管理学院、地科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地环学院、地物学院、文学院、城建学院、医学院

元月4日前

元月4日~元月11日

补评

元月11日~18日

 

六、评教要求:

1、所有参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正常参加选课、查询成绩。

2、评教须由学生本人客观、真实地进行,不受他人影响,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如出现干涉评教公正、代评、恶意评教等情况,请及时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8060606。

七、评教方法:

学生通过内网或者外网进入长江大学教务处网页,评教采用学生实名登录的形式进行,详细评教方法见“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操作手册”(附件一)。

附件一:下载: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操作手册.doc【582.144】K字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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