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稍等~~
根据《“任大龙奖教金”实施办法》(长大教通字[2015]79号),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21〕34号)要求,经教师自愿申报,学院评审推荐,教务处依据申报条件审核,最终共有29名教师通过初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月15日~10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 8060606
教务处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