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目前,学校实习按照实习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两个大类: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2017年学校1196项实习中,集中实习1144项,占全部实习的95.65%;分散实习52项,占全部实习的4.35%。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和学校在评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分散实习。请各学院积极拓展实习岗位,建立更为广泛的实习基地,保证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校全面实现集中实习。本学期已经安排或正在进行的自由分散实习,请各学院指派专门教师进行实习管理和指导,确保实习质量和学生安全。教务处将在4月底组织专班对本学期分散实习工作进行检查。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