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新办专业建设评估验收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19] 号)要求,教务处定于2019年4月17-18日对2014年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评估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详见下表)
星期 |
日期 |
专业 |
地点 |
三 |
4月17日上午(8:30-11:30)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院会议室 |
三 |
4月17日下午(14:30-17:30) |
风景园林 |
园艺学院会议室 |
四 |
4月18日上午(8:30-11:30) |
光源与照明 |
物电学院会议室 |
二、专家现场考察方式
(1) 质询与答辩。专业建设负责人利用PPT就本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不足、特色与优势作简要阐述,同时就专家提出的质询意见进行答辩。(约30分钟)
(2)学生座谈。20名学生,评估验收专业毕业年级学生不少于8人,其余按年级平均分配。
(3)专业办学条件考察。考察专业的教学设施和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4)数据和资料核查。根据《评估方案》的要求,核查相关数据和资料。(专家分两组后,3、4项与第2项同时进行,约100分钟)
(5)专家集中评议。根据考察情况,专家组对新办专业进行评议。(约50分钟)
请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专业建设资料,并按时召集专业学生,做好座谈会的前期准备。
联系人:汪萍 联系电话:8060577
教务处
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