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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19-05-15 10:20:28】 阅读:【】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做好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的建设工作,现决定开展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深化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创新创业有关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理论和实践统一,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能,以及创业思维、方法和能力。

二、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

1.总体要求

积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结合本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创新创业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高水平教师领衔打造创新创业线上“金课”,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我校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建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全校将对2门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2门“专创融合”特色线下课程立项。

2.申报课程类别

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课程(必修课)

3.申报课程方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专创融合”特色线下课程主要是两类:

1)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紧密结合通识选修课程,开设创新思维类课程、领导力和沟通力类课程、创新方法类课程、创业能力类课程,培养学生团队精神、表达、沟通、协调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

2)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的课程。主要指一些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的专业课程,了解和掌握学科发展前沿的专门课程和系列专题课程,或基于学科专业背景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跨学科专业课程。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特点,能有效地将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突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

2)课程教学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鼓励不同学科教师联合申报,鼓励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申报,允许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

3)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基础。对于在线课程,要求已经上线或者即将上线,并具有一定的学生选课规模。对于通识选修课要求本学期已经开课。对于专业课,要求已经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并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特色。

5.建设要求

1)在线课程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上线;

2)建设期为2年。

6.资金支持

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2万元。经费分三次划拨,立项后拨付0.5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0.5万元,结题后拨付剩余的1万元。

三、材料提交

请于201952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3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2490901@qq.com

联系人:汪萍 联系电话:8060577


附件1:长江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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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中心

201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