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19-09-16 11:19:56】 阅读:【】次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07]60号文件、《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和《长江大学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7]149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学期的实际情况,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重修(考)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报名时间从2019年9月1611:00开始,到2019年9月201700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学生的重修(考)报名申请。

二、重修(考)课程

本次重修(考)报名,只限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和公共选修课。

三、报名方法

学生自己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选课,访问地址为:http://jwc3.yangtze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老系统一致(部分学生之前已经登录新系统并且修改了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学院秘书进行修改)。

进入系统后,请选择“我的”--“选课”,根据批次的介绍,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批次进行重修选课。

四、学费缴纳及方式

我校从2017级下学期开始实施学分制改革,2017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重修(考)应缴纳学分学费。重修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80元/学分)缴纳学分学费,重考按1/4学分学费标准缴纳。

重修(考)报名后,于9月30日17:00之前,按学校财务收费系统中“学分学费”项目显示的应缴费用缴纳。

五、几点说明

1.2016级、2017级申请重考的课程每学期不能超过12学分(对有些同学由于自身发展规划需要,确实有重考多门课程的需求和强烈意愿,可以向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提出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以报名重考超过12学分)。

2.学生重修报名请按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课。

3.重修(考)教学及考试安排学生自己登录系统查看。



                                             教务处

                                           2019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