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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19-09-19 10:16:53】 阅读:【】次

长大教通字[2019]35

各学院:

依据《“任大龙奖教金”实施办法》(长大教通字[2015]79号)(附件一)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任大龙奖教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奖励对象为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好、关爱学生成长的优秀专任教师(含学院双肩挑行政领导、实验课专任教师)。

奖励名额与标准

20192020学年“任大龙奖教金”共评选20名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其中校院领导不超过10%)。

三、评奖条件

1. 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无违法违纪情况。

2. 在长江大学任教5年及以上,讲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两门课程,或讲授同一门课程承担有两个及以上教学任务,且全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岗位聘任本科教学工作量(因公离岗学习、外出访学当年工作量不做限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同行普遍认可,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

3.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学生课外指导活动。有持续改进教学方法与质量的行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4. 近五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含教学质量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学名师、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

5. 20192020学年两学期均有本科理论课或独立设置实验课教学任务(其中第一学期第六周以后须有教学任务),第二学期无教学任务造成无法跟踪听课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6. 获得上一学年“任大龙奖教金”的教师从获奖次年开始2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四、各学院推荐及获奖名额

学科群推荐人数

学院推荐人数

学科群

获奖人数

石油学科群(6人)

地科学院2人、地物学院1人、油工学院2人、资环学院1

3

农学学科群(4人)

农学院1人、园艺学院1人、动科学院1人、生科学院1

3

医学学科群(3人)

医学院2人、临床医学院1

1

基础学科群(5人)

数学学院2人、物电学院1人、化工学院2

2

工程学科群(7人)

机械学院1人、电信学院2人、计科学院2人、城建学院2

4

人文社科群Ⅰ(7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法学院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外语学院3

4

人文社科群Ⅱ(6人)

文学院1人、艺术学院2人、教育与体育学院3

3

合计

38

20

 

五、评选办法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于93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任大龙奖教金”申报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报材料时审验原件)。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担任校院行政职务(双肩挑)的任课教师单独向学校教务处申报。各单位和个人于93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表(需学院签字、盖章)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报送教务处质控中心(行政楼108室,谢老师,8060606,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1604015446@qq.com

2.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召开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长江大学校园网公示一周,并报基金会备案。

3. 由督导专家代表、相关学科教师代表对申报教师讲授的课程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听课、抽查教案和作业、课堂教学质量测评(附件三),学年末召开“任大龙奖教金”评审会,评审委员会听取申报教师陈述,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专家听课(含教案、作业)、学生评教、教师陈述各占60%30%10%的比例打分排序,确定获奖者。

4. 正式获奖者名单和公示情况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

教务处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