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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0-10-08 22:21:39】 阅读:【】次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根据《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做如下安排:

一、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1.各学院应提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毕业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疫情防控、考研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依据《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制定本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

2.精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认真做好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社会科学类论文要进行社会调查,理工农类论文要有方案设计、实验或实物制作、测试数据等要求。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坚决去除。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在开题报告答辩之前下达到学生。

3.为了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各学院应切实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广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学院,2021年尽可能选派10%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它学院必须选派5%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题、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下达、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答辩的过程控制。

5.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由各学院分专业整理归档,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课题安排一览表、汇总表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1~2周内完成,请各学院将开题报告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提前报实践教学科。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与检查评估

1.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工作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上,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检查,及时研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

2.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职责和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估。

3.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工作检查,强调学生工作手册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对应程度,强化学生工作手册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作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4.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和后期的工作严格按“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表格已挂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中心”栏内,请各学院下载使用。

6.毕业论文(设计)的上机机时,由各学院事先提出计划,到互联网与信息中心办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用机。

三、答辩工作安排及后期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答辩工作。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在2021年5月23日至6月9日进行,答辩工作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21年7月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0二0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