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推进长江大学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将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从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中选择一个进行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二、项目推荐
1、申报范围和数量
人文学院、经管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教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每个学院择优申报1个项目。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指南》选题方向,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鼓励学院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各相关学院应突出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设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内容。
三、申报材料
各相关院系请认真准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4月1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8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619629556@qq.com。同时,做好相关汇报准备,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评审,择优推荐至教育厅。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含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联系人:柯文静
电 话:0716-8060577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