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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批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1-03-15 13:57:35】 阅读:【】次

为进一步探寻规律、总结经验,推动我校课程体系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长大校发﹝201817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18年立项建设的第二批校级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立项建设的第二批校级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见附件1)。

二、材料准备

1. 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结题报告(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1教学大纲、教案、研讨案例、过程考核办法、成绩分析情况等教学文件;

2)与课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文章(论著)封面、目录、内容,学生研究报告等;

38分钟的PPT汇报内容;

4.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另提交《长江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1.结题报告一式五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后,每门课程的材料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附件4),于4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校区行政楼103室)。未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

2.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小玉

电话:0716-8060577

邮箱:2100887016@qq.com

 

 附件1:2018年立项的第二批校级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长江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结题报告.doc

 附件3:长江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材料装袋标识.doc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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