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寻规律、总结经验,推动我校课程体系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长大校发﹝2018﹞17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18年立项建设的第二批校级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立项建设的第二批校级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见附件1)。
二、材料准备
1. 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结题报告(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1)教学大纲、教案、研讨案例、过程考核办法、成绩分析情况等教学文件;
(2)与课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文章(论著)封面、目录、内容,学生研究报告等;
3.8分钟的PPT汇报内容;
4.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另提交《长江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1.结题报告一式五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后,每门课程的材料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附件4),于4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校区行政楼103室)。未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
2.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小玉
电话:0716-8060577
邮箱:2100887016@qq.com
附件1:2018年立项的第二批校级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长江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结题报告.doc
附件3:长江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材料装袋标识.doc
教 务 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