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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研科 】 更新时间:【2021-06-23 14:50:15】 阅读:【】次

各学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已启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5月)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

1.各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申报。

2.时间安排

6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杨老师 0716-8060577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3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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