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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1年校本培训通知

信息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 更新时间:【2021-09-29 16:00:15】 阅读:【】次

一、培训对象

1.2021年进入学校工作,没有高校系统教学与科研工作经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新教师;

2.2020年以前进入学校工作、应参加而未参加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校本培训:10月4日至11月5日(每周一至周五进行)

学院助教:11月8日至1月14日

三、培训目标

全面提高高校教师核心素养,深刻理解大学文化,具备懂教、会教、善教、乐教品质,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成为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主体。

1.了解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认清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树立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

2.熟悉校史校情,能客观理性分析学校发展现状,形成投身学校发展、自觉促进学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掌握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理论与方法,能够自觉地推动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

4.掌握高校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理论与方法,能够独立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

5.关注学科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联系,能够敏锐地发现科研问题,能主持高水平、高层次科研项目。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在省高师中心集中培训基础上,围绕提高新教师核心素养,重点解决新教师迫切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需要与其专业发展水平不高的矛盾。具体培训内容与形式有:专题报告、教学技能训练、科研技能训练。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