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做好2022年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研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严格审批,规范操作。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国(境)内外访问时限一般为6-12个月,课程研修时限一般为3-6个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受新冠疫情影响,要求每个学院申报推荐不超过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项目名额除外。
2、按计划、按条件派遣。
(1)国(境)外访学申报对象,需来校工作2年以上;公派出国(境)人员出国(境)返校后工作4年以上。
(2)国内访学申报对象,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工,且来校工作满1年。曾获得过学校资助的国内研修人员,须回校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3、明确任务,加强考核。
(1)作为访问学者派遣的,自然科学教师在回校后两年内应以英文在SCI/EI检索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人文社会科学教师应至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回校两年内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面向全院师生作学术报告1次。
(2)作为课程研修派遣的,在研修期间至少有1门课程完整的随堂听课记录;回校两年内应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开设1门本专业的双语课程;面向全院师生作课程报告1次。
上述成果必须以“长江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
两年内未完成任务的,国(境)外访学资助经费停发,国内访学已报销的用费,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研修项目申报
1.国(境)内外访学与课程进修
(1)个人申报。申报教师按要求填报《长江大学出国(境)研修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长江大学国内访问研修申报推荐表》(附件3)。其中国外研修高校应为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强或者“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强”或者本学科专业领域中高水平科研机构、导师(国外科研机构需提供世界知名或国家级科研机构证明材料);国内访学单位应为“985、21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等著名研究机构;艺术、体育类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院校。
2022年拟进行研修的教师,务必参加本次申报。其中申报国内研修的教师,需首先申报教育部中西部骨干访问学者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4);国家或湖北省各类出国资助项目见《长江大学公派出国项目列表》(附件5)。
(2)学院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2022年国内外研修申报条件》(附件6)选拔推荐,并将最终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3)学校评审。1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根据审批后的研修计划确定2022年国(境)内外访学与课程进修的人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1.2022年1月12日前,各单位将审批后的学院《2022年学校教职工国内外进修计划表》(附件1)及推荐教师申报材料(纸质)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武汉校区报送至教学管理部,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yangtzeu.edu.cn)。
2.学校将在综合分析上一年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编制2022年各单位进修培训计划,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其中国(境)外访学计划最多保留两年,若教师本人放弃的,从申报当年起连续三年内不得申请。
3.学校将评审通过名单提供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等部门,由其组织国家或湖北省各类出国项目申报;教务处将根据各项目要求做好相关派遣工作,今后不再单独接受申报。
4.为提高国内外进修培训效果,教职工除完成目标任务以外,应努力做到“五个一”:聆听一门课程、结交一名合作教授、做一次学术报告、推荐一名优秀人才、组织一场专业研讨会。
联系人:杜雁冰
联系电话:0716-8060812
地址:东校区行政楼119室
附件:
1.2022年学校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表
2.长江大学出国(境)研修申报书
3.长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推荐表
4.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列表
5.长江大学各类公派出国项目
6.2022年国(境)内外研修申报条件
7.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内研修流程图
8.长江大学教职工出国派遣流程图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