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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在线教学管理工作的提示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2-02-23 10:09:02】 阅读:【】次

各学院(部)、广大教师: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号)精神,荆州校区 2 月 22 日—27 日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武汉校区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确保在线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出现在线教学工作事故,现就在线教学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1.线下课堂教学中的管理规定和行为惯例,原则上也适用于在线教学活动,全体师生应共同履行课堂纪律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确保教学秩序井然有序。

2.教师利用线上教学要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把立德树人融入教学全过程,注意网络文明与规范,不要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

3.各学院(部)要加强线上教学督查工作;在线上教学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散播不当言论,传播不实信息,授课教师应立即暂停授课,制止不当行为,及时报告,避免影响扩大。

4.线上教学过程中发生黑客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时,授课教师应立即停止授课,并向相应教学平台报告,按照平台故障应急预案处理。

5.授课教师应提高保密意识,应用电脑桌面共享或远程协助的要提前整理好自己电脑里的文件。直播或录播时注意保护隐私,包括课前、课中和课后,声音、影像和文件等。应按照保密要求对教学内容做好筛查,不得使用涉密设备上网,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6.同学们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相关规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校规校纪和网络管理相关规定,严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发表与学习内容无关的言论,不得有违法违规违纪、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行,主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学校形象,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保持积极的学习风貌。

7.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督管,学校将对出现的在线教学事故依据和参照《长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查处。


教务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