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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办专业建设规划论证会专家意见综述

信息来源:【教务处 】 更新时间:【2005-05-25 00:00:00】 阅读:【】次

 

2005年新办专业建设规划论证会专家意见综述

 

   为了确保新办专业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与规范性,切实保证新办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5月10日--12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及人事处、国资处的负责人对我校2005年新办专业建设规划进行了论证。专家在认真审阅和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的汇报后,在专业定位、专业特色、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对各新办专业建设规划的修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现将专家组意见综述如下:

一、  新办专业定位不够准确,专业建设目标不甚明确

专业建设目标明确与否,定位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及专业办学水平。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专业建设目标明确、定位准确呢?专家组认为:

1、新办专业建设小组要认真研读教育部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省教育厅所颁“湖北省属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合格评价标准”,深刻领会其内涵,并将其作为新办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2、专业定位要坚持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坚持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与我校校情相结合的原则,且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对新办专业的发展趋势、方向及毕业生就业前景均要进行研究、分析和预测。

3、专业定位要注意共性与特色相结合。由于社会需求、学校的面向及办学基础是多样化的,因此,同一个专业,在不同的学校就应该办出其不同的特色,应该力求“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只有这样,专业才能可持续发展,所培养的人才才能具有较强的社会竞争力。如“教育学专业”,应突出文理兼收、学科交叉及应用型特色。

二、课程体系要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定位及特色紧密结合,完善和优化新办专业课程体系

   完善的课程体系是专业教学和实现专业定位的重要保证,因此,课程体系的构建既要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又必须体现专业的定位与特色。但是从新办专业建设规划的论证情况来看,有些新办专业并未将课程体系与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那么,怎样在专业定位准确的基础上优化课程体系,专家组认为:

  1、新办专业的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必须严格按教育部“98目录”中对该专业所要求的内容来设置。

  2、课程设置在达到教育部要求的基础上,要充分体现专业定位和特色。

   新办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必须贯彻、执行“98目录”这一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认真研究课程体系,合理设置方向课程和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把定位与特色,学校面向与人才培养,多元化与学科结构紧密结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新办专业院(系)必须打破院(系)观念,在师资聘用、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比如在选用专业任课教师等方面,要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师资源来提升专业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实验室建设方面,学校应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加强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实习基地,确保新办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

   四、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确保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因此,强化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是当务之急,对新办专业而言,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更是迫在眉睫。为此,专家组提出,要尽快采取特殊的措施以应对这一特殊情况。其一,充分利用校内现有的教师资源;其二、采取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兼课教师相结合的办法以弥补专业教师的不足;其三、对现有教师进行短期培训;其四,加快引进科班出身的高层次人才。

   五、教材建设方面

   新办专业尚处建设初期,各方面条件不够成熟,因此,对新办专业,尤其是主干课程,要以引进和选用优秀教材作为教材建设的主导,不鼓励编写教材。面对图书经费不足,图书资料太少的现实,应建立电子图书馆。

   六、专业建设规划中专业概况部分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合格评价标准分析现状,理清存在的问题及本专业的优势和劣势,提出相应的措施。

   七、专业建设规划要做到文本形式规范,措辞准确,建设内容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认真对照“湖北省属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合格评价标准”,确定每一项具体建设目标的内容,并根据具体建设内容确定分年度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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