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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教育厅 】 更新时间:【2015-04-02 10:01:50】 阅读:【】次

       

 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5〕2号)等文件精神,全省67所普通高校设置的313种本科专业2943个专业点(含15个第二学士学位及长学制专业点)已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现将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予以公布。同时,经省教育厅备案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的高职(专科)专业目录(共1188个专业点,见附件2)一并予以公布。

《目录》公布的本科专业可于2015年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未经教育部备案、批准,或《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高校不得安排招生。各省属本科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应以《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改革与建设工作,尤其是对新设置的专业,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师资队伍、专业教学资源、实验实训基地等专业办学条件的建设,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对新设置专业适时组织实施本科专业专项评估。

本文所附目录不印发纸质版,各校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站下载。

 

附件:1.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2015年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高职(专科)专业目录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