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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 更新时间:【2015-07-09 10:07:24】 阅读:【】次

   

长江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工作将于本学期第18周周末开始进行,现就公选课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时间: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网上选课时间从2015年7月11日(本学期第18周星期六)开始,至2015年9月13日(下学期开学第二周星期日)截止。

2.选课程序:公选课选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11日至9月6日由学生在网上进行选课,教务科在9月6对违规选课进行清理,删除不符合选课要求的选课名单,停开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公选课(经批准的特殊课程除外),清除选报这些课程的学生名单,并从网上删除任务和课表;第二阶段从9月7日至9月13日,第一阶段被清理掉选课的学生可在这个阶段改选其他课程,没选课的同学也可在此阶段选课。9月13日晚关闭选课系统,选课系统关闭后不能再选课,请同学们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教务系统关闭后教务科将对违规选课进行二次清理,并停开少于60人的公选课(经批准的特殊课程除外),选报这些课程的学生名单将被直接清除,清除后没有改选补选机会。请同学们务必在开课前重新核查自己所选课程。公选课不实行试听制度,公选课一经选定,所选课程的学分将计入已选总学分。

3、开课后退课:公选课开课后,凡因课程冲突或个人兴趣等原因不想上的课程,请同学们在下学期第4周(9月21日至9月27日)上网办理退课手续,以避免因未修这些课程而占用可选学分,导致以后无法正常选课。退课时请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不要请他人代为退选,避免误退。
    特别指出:退课环节只有退课的权限,没有补选改选添加课程的权限,退选的课程将无法再次添加到系统中!!

4.选课要求:公选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网上选课为准,只有在网上选课成功,且符合选课要求,正常修完该课程,才可以在网上登录成绩,获得相应的学分。每人每学期选课不得超过两门,教务处设定每门课的选课限定人数,名额选满为止。选课前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及《选课手册》,注意合理安排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和课程门数,特别是以后几个学期有校外实习任务的同学一定要在在校理论教学期间安排好公选课,选课时严格按照选课程序进行选课。不满足选课条件的选课视为无效选课,系统将对违规选课进行自动清除。

下列违规选课为无效选课,系统将按以下顺序自动清除:
(1)本人的选课和本人所在班级的必修课或本人所选的专业选修课或其他公选课发生冲突的选课;
(2)课程限定总人数已选满之后的选课;
(3)本人选课超过2门的选课,系统随机保留2门。
(4)其它违反规定的选课
    为避免盲目选课或选而不修,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生必须在毕业所需的公选课总学分的120%内修满规定学分,如果公选课学分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且可选公选课学分已满的学生,必须按照《长江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公选课的重修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5.选课学生名单于下学期第三周在公选课开课前下达给任课教师进行课堂考勤,任课教师只能根据下发名单考核学生情况,不得随意添加未选课的学生。学生退课后请任课教师及时更新选课名单。

6.上课时间:根据选课的实际情况,下学期全校公选课于第三周星期一(9月14日)开始开课,请同学们按时按课表到课。请同学们随时注意教务处网上公告。

7、选课密码查询:请同学们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的选课工作和密码查询工作,保证选课顺利、按时完成。

8、有关学分要求的说明:

选课网页上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已选公选课通过学分、已选公选课未通过学分、公选可选学分等栏目说明:

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学生毕业所需公选课学分;已选公选课通过学分为学生所选过的公选课中已通过学分的总和;已选公选课未通过学分为学生曾经选过的公选课但未通过的课程学分总和;公选可选学分=公选课要求最低学分×1.2-已选公选课通过学分-已选公选课未通过学分。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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