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质量评估 >> 教学评估 >> 正文

关于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信息来源:【质量科 】 更新时间:【2015-06-03 10:31:46】 阅读:【】次

各学院、一工部:

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和《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实施办法》(长大办发[2008]6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网上评教工作。

一、评教目的: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监控,及时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教主体: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所上的必修课、选修课,单独设置的实践课,实习。

四、组织方式:

1、各院(部)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2、各院(部)要召开学生班会和教职工大会,进行网上评教动员,组织学生和教师学习《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实施办法》和本通知,充分了解评教的意义、时间、要求等,要让学生意识到评教是自己的权利,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地进行评教;

3、任课教师要提醒自己授课的学生及时按要求对本门课程进行评估。

五、评教时间:

本学期评教从2015年6月7日开始,2015年6月25日结束,具体安排见表1。

表1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网上评教安排

单位名称

动员时间

评教时间

经济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农学院、园林学院、一工部、外语学院、动科学院、生科学院、油工学院、机械学院、计科学院

6月7日

6月7日~6月14日

电信学院、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临床医学院、管理学院、地科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地环学院、地物学院、文学院、城建学院、医学院

6月14日

6月14日~6月21日

补评

6月22日~25日

 

六、评教要求:

1、所有参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正常参加选课、查询成绩。

2、评教须由学生本人客观、真实地进行,不受他人影响,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如出现干涉评教公正、代评、恶意评教等情况,请及时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8060606。

七、评教方法:

学生通过内网或外网进入长江大学教务处网页,由主页面右上角的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入评教系统。评教采用学生实名登录的形式进行,详细评教方法见“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操作手册”(附件一)。

附件一: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操作手册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568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操作手册.doc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