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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二周教学工作提示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0-09-06 10:38:59】 阅读:【】次

各学院(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已于831日正式开始为期一周的线上教学,97日起转入线下教学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的19级应心、学前教育、教育学专业学生继续线上教学)。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各项工作,保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现就开学第2周相关问题作以下提示:

1. 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师生参与现场教学活动,应保持教室通风;要充分利用教室、实验实训室等学习场所的空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间隔就座;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保持适当距离;线下教学期间上课师生不强行要求戴口罩,室外的体育教学一定不能戴口罩。

2.熟悉疫情防控相关预案。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校防疫要求每日监测个人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教学,同时应密切关注课堂教学过程中各类情况,课前要询问学生是否已上报体温,教学过程中如有学生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任课教师要及时报告校各校区医务室(东校区宋良:15090736554,西校区:张传武13607212759,武汉校区:王敏17702758129)。发热的教师和学生待身体恢复后再进行线下教学。

3.主动了解学生目前的身心状态。提前学习应对疫情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如发现特殊情况,要快速有效地处理和上报,避免恐慌情绪蔓延。

4.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准备工作。各学院(部)要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把线上教学取得的经验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指导教师科学安排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及方式,与前期在线教学有效衔接,保证教学质量,全面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因疫情防控任课教师暂时无法返校承担教学任务的,由学院(部)调整其他教师代为承担,或变更教学方式,并报教务科备案。

5.做好学生学习指导。各学院(部)要组织学生进行回顾和复习,设定好下阶段的学习目标和计划,结合线上线下的学习经验,调整学习策略,有效地过渡和切换两种学习模式。

6.成立学习帮扶小组。因疫情暂未到校或到校后因故留观的学生,各学院(部)应成立学习帮扶小组,摸排学生信息,制定帮扶方案,继续组织在线教学或混合式教学,确保相关学生同步教学,同等质量。

7.提醒学生健康打卡,错峰出入教室。因防控需要,各学院(部)应提醒教师和学生,每天坚持体温检测并打卡,上下课时保持有效间距,错峰出入教室。

请各学院(部)将上述安排通知相关教师及学生,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组织本单位师生依据教学安排开展教学工作,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精心组织教学内容、讲授课程,维护好课堂秩序。学生要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上课期间积极参与课堂互动,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祝各位师生新学期工作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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