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有关转专业的规定以及教务处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资格审核情况以及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资格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部)资格审查、教务处审核,现2020级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资格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7日至1月1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话:0716-8060580,联系邮箱602504960@qq.com。
二、转专业后期工作及时间安排:
1. 转入学院(部)考核(1月20日—1月23日)
各接收学院(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各学院(部)学籍秘书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学院(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具体考核安排请学生关注拟转入学院(部)网站及其转专业工作QQ群。
2. 结果审定及公示(1月25日—1月28日)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
3. 学籍异动(2月27日前)
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经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4. 报到学习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正式开学前两天凭学生证到转入学院(部)报到学习。
5. 退选课安排
以教务处教务科通知为准。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1年1月17日
附:2020级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资格审核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