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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评估:新年新亮点

信息来源:【教务处 】 更新时间:【2006-02-15 00:00:00】 阅读:【】次

 

高校教学评估:新年新亮点

教育部实施的“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已经进入第四个年头,2003年,教育部正式对普通高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截至2005年年底,共评估了171所高校。今年还将有130多所高校接受评估。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推进评估工作的关键阶段,教育部将采取多种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到2007年年底以前,高质量地完成本轮592所本科院校的评估工作。

一、现有评估方案保持不变

  据介绍,评估方案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94年使用的合格评估方案,分成综合大学、工科院校、民族院校、师范院校等10种。后来在吸收各方案优点的基础上,制订了三个评估方案,即合格评估方案、优秀评估方案和随机性水平评估方案。其中优秀评估方案从1996年开始试行,随机性水平评估方案从1999年开始试行。

2002年,教育部将上述三种评估方案又合并为现行的一种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水平的高低,分成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其中优秀指标基本上是原来的优秀评估方案标准,合格指标基本上是原来的合格评估方案标准。经过多年评估实践检验,各高校一致认为,如果按照这个方案进行评估,能够使新建高校的教育质量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使重点大学和一般大学的教育质量在原来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刘凤泰认为,从美国开展评估的情况看,他们的评估指标体系共有5项一级指标,10年修订一次,我们现行的评估指标才用了3年。因此,在第一个五年一轮的评估期间,要按照这个方案对高校进行评估,保持评估方案的稳定性,以体现教育政策的连续性和评估工作的权威性。

 二、分类指导原则基本能体现

教育部有关人士指出,现行的评估方案基本上能够体现分类指导的要求。因为该方案是原来的三个方案合并而成,比原方案的标准更高些,主要是改革在深入,教育在发展,比原来的要求高些是符合实际的、与时俱进的。具体到高校,专家在实地考察评估时能够对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办学传统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并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

据介绍,评估中心还针对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比如医药类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院校等分别制订了指标体系的补充说明。教育部现有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正在对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研制一个补充说明,在评估这类高校时与现行方案共同使用。

2004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部制订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还对200多所高职院校进行了评估。教育部组织专家于去年抽查了6个省的高职评估工作。

三、评估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

刘凤泰说,要使我们的评估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简化易行,更有利于减轻被评高校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更符合被评学校的实际。

据了解,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平时教学基本状态的监控,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发布制度。同时,把高校自评报告和专家进校考察评估意见上网,向社会公布,以增加社会对高校教学工作评估的了解和监督。

教育部在派出评估专家时,要求专家关注学校的诚信行为,对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要立即报告,严肃处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历来坚持“该补的补、不该补的不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必须补上或健全起来,通过评估,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行为,这是以评促建的成果之一,不应该视为“造假”。试卷、论文丢失的,不准再补。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个别学校对学生以前试卷、论文“造假”的行为,教育部将原来规定的抽查近三年的学生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改为原则上只抽查在校学生最近一年的试卷、作业、实习实验报告和最近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同时,教育部正在制订评估工作规范,强化评估纪律,一旦发现哪所学校有弄虚作假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