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英语专业八级考试于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进行。
二、考试项目及时间如下:考试时间约为195分钟。 8:15发卷;8:30考试开始。9:05收答题卡1;10:00收答题卡2 ;11:00收答题卡3 ;11:45考试结束,收答题卡4。
Part 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约35min (8:30~9:05)
其中: Section A (Note-taking & Gap-tilling) (磁带的A面)
Sections B and C (磁带的B面)
PartⅡ: Reading Comprehension 30min (9:05~9:35)
Part Ⅲ: General Knowledge 10min (9:35~9:45)
Part Ⅳ: Proof-reading & Error correction 15min (9:45~10:00)
Part Ⅴ: Translation 60min (10:00~11:00)
Part Ⅵ: Writing 45min (11:00~11:45)
Part I (Section A)做在答题卡1上; Part I (Sections B and C)、PartⅡ、Part Ⅲ和Part IV做在答题卡2 上; Part V和Part VI分别做在答题卡3和4上。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学生证丢失的同学请抓紧补办;无身份证的同学需到学院开具《长江大学考试考生身份证明》(贴有学生近照并加盖院系公章)。证件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直至考试结束前,任何考生都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考试正式开始60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交卷后的考生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休息室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请自备音频耳机,听力调频频率为FM86Mhz。
四、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向考生展示试卷的密封完好性后,方可当着考生面启封试卷。备用卷仅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启用:试卷中印刷字体不清、出现空白纸、漏页。
五、准考证由各学院在考前下发,考试时考生要核对本人姓名并将准考证号及姓名准确填在各答题卡上。
六、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卡上,凡是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作废。考生不得在答题卡空白处填写校名和姓名,违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七、各项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写,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每题只能选一个答案,多选或不选不得分。
八、填空、校对与改错、翻译及作文用规定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大于或等于0.5mm)书写。答卷内容不要超过规定的框,超越部分无效。考试规定时间到后,不按时交卷者将被取消此次考试成绩。
九、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含电子词典)及其他工具书。答题卡上任何地方都不得使用涂改液。
十、诚信考试,违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