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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 更新时间:【2015-10-20 14:57:43】 阅读:【】次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毕业前的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10月底启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依据《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上,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与检查,切实做好我校2016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1、各学院应根据《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的师生动员,制定本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措施与办法等),并将工作安排于2015年12月1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精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各学院要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中关于选题的要求,认真做好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避免选题空泛的现象,社会科学类论文要进行社会调查,理工农类论文要有方案设计、实验,或实物制作、测试数据等要求,并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选题,特别是那些题目过大或过小、不切合本科生实际的选题要坚决予以去除。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在本学期结束前下达给每个学生,以便学生查阅有关资料和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为了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缓解教学资源紧张的矛盾,各学院应切实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学校2015年教学工作要点,推广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学院,2016年必须选派10%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它学院必须选派5%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大和产学研合作教育单位、研究生录取单位、满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件的学生签约就业单位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力度。

    4、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的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由各学院分专业整理归档;请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汇总表、一览表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1~2周内完成,请各学院将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提前报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6、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和规范化要求操作、执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参照“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表”的标准评估。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与检查评估

1、各学院要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

2、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职责和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指导教师的精力和指导工作到位。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学院对指导教师出差要严格控制,外出率不超过10%。凡因公出差的指导教师必须按《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办理离校审批手续(填写离校申请表)。

    3、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工作检查,强调学生工作手册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对应程度,强化学生工作手册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作用,将其作为能否参加答辩的重要参考依据,避免弄虚作假。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对经审批同意外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网络或邮件加强管理和指导。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和后期的工作严格按“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请各学院及时上报各环节的安排材料,教务处将组织检查、评估。

    5、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表格已挂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中心”栏内,请各学院下载使用。

    6、毕业论文(设计)的上机机时,由各学院事先提出计划,到网络中心办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用机。

三、答辩工作安排及后期工作要求

    1、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安排应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定于2016年5月28日至6月12日进行。

2、各学院要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指导教师审查、形式审查、评阅教师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权,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根据湖北省学位办的安排与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除论文装订归档外,还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保存。与此同时,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书面总结于2016年7月6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