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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响应的通知精神 加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sjk 】 更新时间:【2017-07-26 19:08:36】 阅读:【
】次
各学院:
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响应的通知》。为落实该通知精神,做好实践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我校《关于加强对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及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实际情况,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
责任层层落实。各学院院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安全工作的主要
责任人,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带队老师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要各负其责,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
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实习
动员、安全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以及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师生高温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
3.
落实安全措施。一是要尽量避免在高温时
段进行户外活动,缩短户外活动时间。二是加强师生管理和保障措施,适当准备抗温降暑用具、药品等。三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设施修缮,做好防暑各项工作。四是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保证及时接收和落实上级指令,遇有灾情及时报送信息。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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