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通字[2019]1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18]52号)要求,学校决定5月8、9、10日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组织专人对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进行自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征题、选题、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学生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各学院填写“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教学管理自查表”(附件1)。集中检查由教务处组织督导员深入各学院,采取查阅相关资料、与学生座谈、问卷调查和质量评估的方式进行,集中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2。集中检查期间,各学院按自查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供督导员检查和考核。
二、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由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全面负责,并成立相应的自查小组,切实做好检查的安排和实施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集中检查时,需要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由各学院根据检查时间落实好会场,并组织学生准时到会。
3、教务处将对各学院中期检查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1: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教学管理自查表
附件2: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安排表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