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务必扎实推进、稳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答辩工作在2021年6月7日之前完成,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尽早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和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对超出范围难以完成的课题,可以更换题目或更换导师。
三、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按照2020年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院查重标准。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学生本人答辩,答辩工作要求如下:
1. 要细化答辩办法、答辩流程、评分办法、工作要求、资料采集保存等环节;
2. 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答辩工作。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应在2021年6月7日之前完成,各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在进行答辩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21年7月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答辩工作可以多批次进行,原则上不邀请外单位或外地专家参加。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