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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10月中旬启动。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省教育厅《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以及《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及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部)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部)要依据《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学院(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部)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把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质量关。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题、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下达、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答辩的过程控制,督促指导教师落实指导职责,强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估和结果运用。
3.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关。认真做好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社会科学类论文要进行社会调查,理工农类论文要有方案设计、实验或实物制作、测试数据等要求。各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坚决去除。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在开题报告答辩之前下达到学生。
4.促进毕业论文(设计)与生产实践、社会实际相结合。为了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各学院(部)应切实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广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学院(部),2024年应选派10%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他学院(部)应选派5%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由各学院(部)分专业整理归档,并将本学院(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课题安排一览表、汇总表于2023年12月30日报实践教学科。任务书与开题报告在完成开题答辩后需导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各学院(部)应提前3天将开题报告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报实践教学科,以便督导专家现场检查答辩情况。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
1.进一步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各学院(部)要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条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
2.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工作检查,指导重点应放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这五大要素上,强调学生工作手册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对应程度,强化学生工作手册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作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3.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和后期的工作严格按《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
三、严格把控毕业答辩工作环节及后期工作要点
1.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拟安排在2024年5月27日至6月10日期间进行,学院(部)需提前报备实践教学科,以便安排督导专家现场检查答辩情况。
2.毕业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导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和查重检测。
3. 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关。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毕业答辩后要根据答辩委员会的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需再次导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并经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审核和查重检测通过后形成最终版(定稿),以确保后期数据能顺利上传到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
5.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24年7月10日前提交至实践教学科。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2. 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pdf
3. 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pdf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