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湖北省2016年师范技能竞赛决赛将于11月26日、27日在湖北工程学院举行。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第1号)》文件精神,全省决赛分为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学前教育组、文综组、理综组以及艺体组分别进行。本科生参赛内容为:人教版初三教程或高一课程。学前教育组选用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快乐成长大班课程。本次大赛采取本、专科学生同场竞赛,分开评奖的原则。
全省决赛包括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即席讲演、模拟上课·板书四大内容。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教材内容,按照课程标准在机房根据现场抽取的教材内容进行一课时的教学设计和课件制作,时间为120分钟;随后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题目进行即席讲演。最后选手根据自己制作的教学设计,运用自己制作的课件,在微格教室对核心内容进行15分钟的模拟上课·板书;模拟授课结束后,评委专家就模拟授课进行5分钟提问。具体决赛流程及规程请参考附件1。
为做好本次竞赛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应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师范技能竞赛指导小组全面负责选手训练,并为每位选手指定不多于3名的指导老师具体负责本院选手的训练工作。训练工作包括教学的设计、课件制作、演讲内容与礼仪、授课技巧等方面。
二、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所有选手进行集中指导,请各学院通知选手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次集中指导安排
根据组委会通知精神,学校定于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在12号教学楼举行第一次集中指导暨模拟比赛。比赛分文科、理科、艺体、学前四个组别,专家将对每名选手做出点评与指导,作为决赛赛前训练与改进的依据,最终选派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相应组别的决赛。学前教育组的参赛选手,由教育学院在2016年校师范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中选定(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学生不在本次湖北省师范技能竞赛范围内),不参加本次集中指导。
每位选手在规定的各自学科授课范围内自选1题进行授课,由于选手较多,本次集中指导仅要求选手做15分钟的模拟授课·板书,不进行提问和即席演讲。
参加第一次集中指导的选手名单如下:
序号 | 学科类别 | 院系 | 姓名 | 指导教师 |
1 | 理科组(数学) | 信息与数学学院 | 余定定 | 成庭荣/佘瑞艳 |
2 | 理科组(物理) | 物电学院 | 王晓桐 | 裴启明 |
3 | 理科组(化学) | 化工学院 | 陈铭 | 童金强 |
4 | 文科组(思政)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付慧媛 | 贾廷秀/万敏 |
5 | 文科组(外语) | 外国语学院 | 江晨阳 | 叶明珠 |
6 | 文科组(中文) | 文学院 | 邹娣 | 吴薇 |
7 | 艺体组(音乐) | 艺术学院 | 杨双 | 齐瑜 |
8 | 艺体组(美术) | 艺术学院 | 杨胜兰 | 吴萍 |
9 | 艺体组(体育) | 体育学院 | 辛雅 | 覃俊平 |
10 | 学前组(学前) | 教育学院 | 刘珺 | 刘长丽 |
2.第二次集中指导安排
学校拟于11月10日按照全省决赛比赛流程再次进行集中授课与点评工作,对竞赛选手的演讲及授课作最后的改进指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