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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关于参加第十一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2-07-05 15:21:00】 阅读:【】次

各相关学院:

   第十一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将在华中师范大学决赛时间初步定在2022年11月中下旬,决赛形式待定。根据竞赛组委会《关于举办第十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第1号)》文件精神以下统称“1号通知”),全省决赛分为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物理组、化学组、生物组、政治组、历史组、地理组等9个主要学科进行并分别分为高中组和初中组,以各学段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命题制卷,初高中语文、历史、政治(道德与法治)使用部颁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人教版教材参赛学生应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已参加往届比赛的学生不可参加本次比赛。每个学科每个学段限1名选手参赛。如果确有教育类师范生想报其他学科的比赛,原则上可增加1个名额,但需提供学信网专业证明。

决赛的详细内容见“1号通知”(附件1)

为做好本次竞赛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赛安排

 初赛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每个学科每个学段按参赛人数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指标数(一等奖比例10%,二等奖比例20%,三等奖比例20%)。

 二、参赛资格及竞赛指导要求

 凡师范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均可参与此次竞赛的初赛(已参加往届比赛的学生不可参加本次比赛)。各相关学院应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师范技能竞赛指导小组全面负责选手训练,并为每位选手指定不多于3名的指导老师具体负责本院选手的训练工作。训练工作包括教学的设计、课件制作、演讲内容与礼仪、授课技巧等方面。

 三、比赛内容和评分标准

 校级初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应按照“1号通知” 的比赛程序和评分标准决出,详细程序及评分标准1号通知”(附件1)的内容。

 四、结果公示

 初赛评选出的结果应在本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初赛完成后,学院应于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实践科以邮件的形式提交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在表中务必把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在备注中注明,邮箱地址:2637076441@qq.com。

 五、决赛安排

 决赛具体安排事宜将另行通知备赛期间请各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参加省级决赛的选手加强指导。


   附件1: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第1号).doc

 

   附件2: 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xls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2年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