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武汉校区2012级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学生名单及办理听课手续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长江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07]155号)第四条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修读条件的117名学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根据各院(系)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报名情况,武汉校区决定在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英语三个专业单独开班组织教学。
日语、市场营销、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共五个专业由于报名人数不够停开。修读这五个专业的学生请于1月2日前到教学部学籍科办理改选以上三个单独开班专业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改选手续视其自动放弃辅修资格。
2013年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按新制订的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执行。辅修(双学位)按学分制管理和收费,辅修每生每学年预交修读费1800元,双学位每生每学年预交修读费2400元,第二学年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生实际修读学分按每学分80元标准结算学费(收费标准见鄂价费[2003]198号、鄂价费[2005]141号文件)。另外每人一次性预交教材费400元,结业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本次具体交费及办听课证时间安排如下:
(1) 经审核符合修读条件的辅修(双学位)学生于2014年1月2日-2014年2月25日到武汉校区管理中心计财处学费科(校区管理中心二楼)交纳学费及教材费,逾期不交视其自动放弃辅修资格;
(2) 已交学费及教材费的学生持财务收费单及一张2寸免冠照片到教学部学籍科(校区管理中心一楼)办理听课证;
(3) 从2014年 2月25日凭听课证到教学部领取培养计划和课表,从下学期第二周开始教学,届时学生按课表凭听课证听课。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到财务处交费后到教学部学籍科办理听课证。
教学管理部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武汉校区2012级修读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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