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问:转专业后,原专业课程如何处理?
答:转专业后,在原专业修的部分课程,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的,无需处理;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近的,学分不低于拟认定课程的,可申请认定;是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要求的,可以申请认定为非限定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要求见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02.问:转专业前挂科的课程会影响毕业吗?能删除吗?
答:在原专业挂科的课程,是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要求的,不会影响毕业。但成绩单上会有挂科记录。不能删除课程。
03.问: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转专业前没有学过,怎么办?
答: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在原专业没有及时修读的,需要尽早补修。
04.问:转专业前的必修课程是否计入平均绩点,会影响保研吗?
答:计入,对专业排名和学业成绩有影响,必修课平均成绩会影响保研。
05.问:转专业学生何时能够申请学分认定?
答:一般情况下学籍异动后一个月内可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
06.问:学习困难的学生想转专业,该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留级转专业,分别在一年级、二年级学习结束后的秋季学期初办理。填写《学习困难学生留级转专业申请表》,转出、转入学院(部)审核同意,教务处复核审批。
07.问:没有选课,但跟着班级进行了修读,成绩是否可以认定?
答:没有选课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即使参加了考核,成绩也不予认定。
08.问:赴外交流学习后,课程学分如何认定?
答:境外高校交流,凭交流期间的成绩单,根据《长江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内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成绩转换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9号)要求,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长江大学本科生校外修读课程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申请学分认定。
09.问: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当年因辅修专业课程未修满而未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以后还有机会获得辅修证书吗?
答:没有机会。
10.问:修完辅修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主修专业为结业,可否授予辅修学位?
答:须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换发毕业证书并同时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11.问:在主修专业中已修且获得学分的课程,辅修专业能否免修?反之可否?
答:主修专业课程的要求和学分均不低于辅修专业的同一课程,且成绩不低于80分,可申请免修。辅修专业的课程学分不能认定为主修专业的课程学分。
12.问: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的课程与学分,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能不能申请提前毕业?该如何申请?
答: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学年春季学期开学2周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学籍编入毕业年级,符合毕业资格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长江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13.问:绩点的计算方式?
答:《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14.问:达到了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包含计划外的课程学分),但未达到培养方案内的各类学分要求,计划完成审核能否通过?
答:不能,要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
15.问:如何查看个人培养方案?
答:进入教务管理系统(jwc3.yangtzeu.edu.cn)我的专业培养方案(如图)
16.问:如何查看计划完成情况?
答:进入教务管理系统(jwc3.yangtzeu.edu.cn)我的计划完成情况(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