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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研科 】 更新时间:【2021-04-09 10:20:31】 阅读:【】次

长大教通字[2021]15号

各学院(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评估课程教学质量和衡量课程教学效果的基本依据。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着力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加强课程思政融合,推动课堂革命,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见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201号)和《长江大学课程思政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面修订工作,打造“金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密围绕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全方位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二、修订原则

(一)全面推进课程思政

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进一步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并结合专业特点、课程性质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二)优化课程知识结构

对标“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要求,持续整合优化、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精选教学内容,注重将学科前沿知识、产业发展前沿、最新的科技成果引入课堂。

(三)加强课程教学设计

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思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课程资源和智慧化教育教学平台(工具);注重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推荐使用“雨课堂”等数字化工具记录教学活动全过程。

(四)加强教材使用审核

各教学单位要从思想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等方面,对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参考书进行审核把关,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等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又反映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及最新成果的高水平教材,确保政治合格、水平一流教材进课堂。

三、基本结构

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课程简介

2.课程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育人目标)

3.课程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4.教学方法

5.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6.参考教学资源

注:具体结构请参照附件23

四、修订要求

(一)加强课程思政

按照教育部“高校课程思政要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各门课程应坚持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统一、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坚持总结传承和创新探索相统一,系统强化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目标:应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

2.教学内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教学内容,挖掘课程知识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映射,实现从专业知识点的讲解升华到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塑造、人格培育相统一。每门课程不少于3个思政融入点。

3.成绩评定:应明确蕴含思政教学目标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通过小组讨论、案例研讨等课堂活动,加强对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过程性评价。

(二)紧扣专业认证

各门课程在修订教学大纲时,要充分体现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及挑战度,合理增加课程难度与深度;要紧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通识课程教学大纲要能体现本课程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专业课程(尤其是工程教育、师范教育和医学教育这三类专业的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要能体现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三)坚持三级审核

课程大纲实行教学大纲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审核由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负责;第二级审核由学院教科办负责形式审查;第三级审核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组织终审。学院教学副院长为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四)强化责任意识

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负责修订,跨学院开设的课程,专业隶属学院应与开课学院积极沟通,提出有关要求,开课学院在修订教学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学院的专业要求和专业特点。相关学院应组织各课程组集体讨论修订教学大纲初稿,原则上应安排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执笔。

五、其他要求

1.2020版及以后人才培养方案所涉及的课程及通识核心选修课都应开展本次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2.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应与最新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一个课程编号,撰写一份大纲。

3.课程教学大纲系统应保证相对稳定,需要做重大调整、修订时,应由开课的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进行。

4.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教师应根据新版教学大纲修改、完善教案和讲稿等相关教学资料。

六、时间安排

(一)202148日,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启动,学院(部)部署工作。

(二)202149日至831日,学院(部)组织教师研讨、开展修订工作。

(三)202191日至915日,学院(部)将修订后的教学大纲PDF版(加目录、页码、页眉)汇编后发送给柯老师(619629556@qq.com),经教务处格式审查通过后可装订成册。

修订教学大纲是一次认真梳理和改进课程教学体系的过程,也是进一步理解和落实审核评估、工程教育和师范教育认证理念的重要环节。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学习、调研、研讨、论证等组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研讨、论证,深刻理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理念、举措和要求,以工程教育、医学教育、师范教育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的核心理念为指导,高质量完成本次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为专业建设和本科教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

2、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3、 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4、 长江大学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设计指南

长江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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