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建设立项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21]2号)要求,学校组织了2021年“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经各学院(部)推荐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将《城乡规划原理》等30门课程列为2021年A级 “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将《普通地质学》等32门课程列为2021年B级“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建设项目所在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A级”、“B级”示范建设项目立项均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发文公布。其中,“A级”立项由学校给予2万元/门的经费支持,“B级”立项由学院给予不少于0.5万元/门的经费支持。
三、“A级”项目立项后,学校将拨付首期建设经费1万元;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集中进行评审。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1万元。“B级”项目立项后,经费由学院自行安排划拨,由学院自行组织验收。
四、各示范建设项目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融合,制作新课件新教案,积累教学改革典型案例和改革成效材料,切实发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辐射作用。
五、项目建设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小玉 0716-8060577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长江大学2021年“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
示范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