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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1-05-13 17:08:31】 阅读:【】次

长大教通字(2021)19号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学生自主创新、自主实践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教务处将继续开展2021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与程序

1.学院自评与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以学院自评为主,学院需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按本院普通本科毕业生数的4%开展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将等额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教务处。

2.学校公示与行文。学校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至少五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由学校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二、优秀论文数据备份与报送

(一)学院需留存备份的数据

1.各学院须收齐并备份留存每个学生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Word版电子文档。该版本内容和形式必须完整,包含“专业、作者、学号、指导老师”等信息,插(附)图、表格完整、完好,总页码与目录一致,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各项内容齐全。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专业代码+学号.doc

2.长江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

(二)学院需报送到教务处的材料(电子版)

1.学院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名单

2.长江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三、表彰奖励

教务处将对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发文件表彰,并颁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对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依据学校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1613日之前报送,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电子版材料请发送:2637076441@qq.com

    附件: 长江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