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已启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
1.各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申报。
2.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杨老师 0716-8060577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3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