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通字[2021]24号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长江大学“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5]29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2021年教学研究立项围绕深入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和品牌发展战略,立项的重点是一流专业建设、“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建设、专业综合改革、专业动态管理与调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教育教学评价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2.申请立项课题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针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目的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正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预期成果特色鲜明,并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学校鼓励申报跨学科、跨专业、甚至跨学校的综合性教学研究项目。
3.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层次及经费资助
1.本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分为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本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分别为 “重点项目”1-2万元/项,“一般项目”0.5-0.6万元/项。与已获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相同的教学研究项目只能申报省级项目,获批立项后,有经费资助的项目其研究经费从专项建设经费中支出,不再另外划拨。
三、申报及申请书填写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次教研项目。
2.已有教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教研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不含2个)项目。项目申请书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
3.预期成果应具体,可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交所在学院(部)及各单位,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单位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排序汇总后集中报教务处,申报项目数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专任教师的5%,且每一申请项目限报5人。各单位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2。
3.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于7月9日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3室)报送电子和纸质《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一式二份)。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2021年度湖北省普通高校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不再单独进行,将从申报校级教学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慧宁
联系电话:8060577 E-mail:191812166@qq.com
附件:1、长江大学202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长江大学202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推荐立项名额分配表
3、学院(部)2021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