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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1-12-23 09:59:33】 阅读:【】次

长大教通字[2021]5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和《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实施办法》(长大办发[2015]278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网上评教工作。

一、评教目的: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监控,及时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教主体: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评教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所上的必修课、选修课,单独设置的实践课,实习(含辅修专业课程)。

四、组织方式:

1、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2、各学院要召开学生班会和教职工大会,进行网上评教动员,组织学生和教师学习《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实施办法》和本通知,充分了解评教的意义、时间、要求等,要让学生意识到评教是自己的权利,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地进行评教;

3、任课教师要提醒自己授课的学生及时按要求对本门课程进行评估。

五、评教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学期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所有学院开放时间一致,均为202112270点至20221923:00,系统关闭后不能补评。

六、评教要求:

1、所有参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不评教将影响选课、成绩查询等操作。

2、评教须由学生本人客观、真实地进行,不受他人影响,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如出现干涉评教公正、代评、恶意评教等情况,请及时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0716-8060606

七、评教方法:

1、教务管理系统用户登录界面地址为:jwc3.yangtzeu.edu.cn或从长江大学教务处主页右侧“登录入口”进入。

2、登录教务系统时若提示错误,请携学生证到学院教学办查询。

3、教务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0716-8060606)。

 

附件:长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操作手册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