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2022年国内外研修评审结果公示及相关政策通告

信息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 更新时间:【2022-01-15 17:51:54】 阅读:【】次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国内外研修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同时为助力教师职业发展,我们将国内外研修改策和专家组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以便教职工掌握政策、合理规划、如期研修、成效显著。

、研修派遣原则

1.学校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外语水平提高,与国家留学基金委保持一致。

2.研修地区及高校排名:(国外)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强”或者“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强”或者专家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本学科专业领域中高水平科研机构、导师,国外科研机构需提供世界知名或国家级科研机构证明材料;(国内)“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或著名研究机构。艺术、体育类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院校。

3.40周岁以下的国外访学教师必须先行申报一项国家或湖北省公派留学项目,本轮评审通过名单将提供科发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由其组织国家或湖北省项目申报;国内访学教师必须于20223-5月申报教育部青年骨干访学项目。未申报上述项目者,学校将不予以派遣。

、研修任务考核

1.国外研修任务:

1)访问学者:自然科学教师在回校后两年内应以英文在SCI/EI检索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人文社会科学教师应至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回校两年内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面向全院师生作学术报告1次。

2)课程进修:在研修期间至少有1门课程完整的随堂听课记录;回校两年内应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开设1门本专业的双语课程;面向全院师生作课程报告1次。

2.国内研修任务:访问学者必须申报1项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并发表1篇SCI/EI/CSSCI学术论文;课程进修者必须申报1项校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并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上述成果必须以“长江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

两年内未完成任务的,国外访学资助经费停发,国内访学已报销的用费,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3.为提高国内外进修培训效果,教职工除完成目标任务以外,应努力做到“五个一”:聆听一门课程、结交一名合作教授、做一次学术报告、推荐一名优秀人才、组织一场专业研讨会。


现将研修通过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若有异议可咨询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0716-8060812(杜雁冰)。

附件:

1.2022年教师国内外研修专家评审结果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列表

3. 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内访学流程图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