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中央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与学院基础自愿申报,限报1项,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城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或基层教学组织。
4.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8.学院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学院和参与的企业主体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三、其他申报要求说明
1.产业学院建设是深化本科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重要手段,与相关专业建设、品牌提升密切相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提早谋划和培育,积极申报。
2. 请各学院(部)认真学习《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产业学院的申报规划与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
3. 学校将在各学院(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校内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推荐名单,同时也将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的保障制度和政策。
4.请申报单位参照《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3)填写申报材料,并于3月13日前将申报书PDF稿提交至2100887016@qq.com,申报书所有数据应确保真实性。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577。
附件: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pdf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docx
附件3:现代产业学院项目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