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8号)的工作要求,现就2022年申报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课程类型范围
申报课程范围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高校本科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①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湖北慕课品牌。
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③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④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 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⑤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2.申报数量
我校本次申报总门数为35门,五类―流课程中申报的课程类型须不少于三类,其中线下课程申报比例不得超过10门。鼓励学院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新型课程。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2年6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的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负责人如为正式聘用的非专任教师,在申报材料中,该负责人所在具有管理权限的高校或单位应出具其未在本单位主持或参与申报此五类课程的证明材料;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①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流本科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③申报高校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推荐要求和数量组织教师积极申报(5月22日前)
请各学院认真阅读《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指南》,鼓励本院开展慕课改革的教师积极申报,于5月23日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3室),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00887016@qq.com。其中《申报书》中附件支撑材料暂时不提供。已纳入2022年一流课程课程培育范围的课程优先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5月24日)
3.教务处组织召开2022年一流课程申报培训会,布置申报工作日程安排(5月25日-26日)
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精心准备报送材料,完成报送。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16-8060577
附件下载: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