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 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22】02号)文件精神,学校在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开设《劳动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需要调整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整及审核范围
1、调整2021、2022级所有专业培养方案。
2、审核教务管理系统中在读年级的未通过的专业培养方案,若需要保留请及时联系教研科审核,未反馈的将失效处理。
3、2022级部分专业上学期未录入完整的专业培养方案,请补充完整。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三、特别提醒
1.若有的专业未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级),目前只有大类培养方案,且大类培养方案中未涉及到以上课程,在下学期制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请注意及时调整。
2.若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其他课程需要调整(包括专业认证所需),请在本学期前4周(9月25日前)进行调整,超期请下学期联系调整。
教务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