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通字[2022] 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广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对在研教学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一)2018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逾期不予验收。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结题申请。
(二)2020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研项目须参加中期检查。
(三)所有参加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的教学研究项目见附件1。
(四)2017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可以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如果此次不参加,以后将不再接受结题验收申请。
二、材料准备
(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
1.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结题报告由封面(见附件2)、目录、内容三部分组成;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论述(包括主要特色及创新点)、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等。主要研究内容应具体详实;研究成果应在研究内容的基础上提炼总结;特色应鲜明;创新点应突出,文字简练;成果应用为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2.8分钟的ppt汇报内容。
(二)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项目
1.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由封面(见附件3)、目录、内容三部分组成。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研究成果,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可以体现项目进度的相关材料(每项材料须标明完成时间)。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
1.参加结题验收项目
需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五份,相关附件一份。
2.参加中期检查项目
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一份,相关附件一份。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经学院(或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请各学院(或项目组)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校区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dxjwcjyk577@163.com。未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
2.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审结果处理
对研究不力、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显著的教学研究项目,学校将视情况限期整改或终止其研究,并在全校予以通报,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77
附件: 1.长江大学2017~2020年立项未结题教研项目一览表
2.《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封面
3.《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封面
(注: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教务处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