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新办专业建设评估验收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23]12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定于2023年4月对2018年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评估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详见下表)
日期 |
专业 |
地点 |
4月6日上午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石油科技大楼D318 |
二、现场考察
序号 |
考场内容 |
要求 |
时间 |
1 |
答辩与质询 |
专业负责人就本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不足、特色与优势作简要阐述,同时就专家提出的质询意见进行答辩(PPT汇报) |
10:00-10:30 |
2 |
专业办学条件考察 |
专业教学设施、图书资料、实验室建设等办学条件 |
10:30-12:00 (2、3项与第4项同时进行) |
3 |
数据和资料核查 |
根据评价标准,核查相关数据和资料 |
4 |
学生座谈 |
15名学生(大二大三大四各安排5名学生) |
5 |
专家集中评议 |
根据考察情况,专家组对新办专业进行评议(每人5分钟以内) |
12:00-12:30 |
请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专业验收资料,并按时召集专业学生,做好座谈会的前期准备。
联系人:韩慧宁 联系电话:0716-8060577
教务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