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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3-07-21 15:38:05】 阅读:【】次

评建办通知字2023〕1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长大校发〔2023〕40号)工作安排,现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任务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结合评建任务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一、评建工作方案

请各单位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要求,以及评建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评建工作任务,制订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以及督导工作组等。评建方案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报送评建办(东校区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674456392@qq.com。

二、评建工作联络员

各单位、各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并指定评建工作联络员。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审核评估期间的通知、联络工作,并协助评建办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交。需报送的联络员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QQ号,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发送至674456392@qq.com。

评建办联系人:肖君丽

电话:0716-8060606


附件:

   1.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任务分解表

   2.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