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办通知字〔2023〕1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长大校发〔2023〕40号)工作安排,现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任务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结合评建任务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一、评建工作方案
请各单位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要求,以及评建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评建工作任务,制订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以及督导工作组等。评建方案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报送评建办(东校区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674456392@qq.com。
二、评建工作联络员
各单位、各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并指定评建工作联络员。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审核评估期间的通知、联络工作,并协助评建办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交。需报送的联络员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QQ号,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发送至674456392@qq.com。
评建办联系人:肖君丽
电话:0716-8060606
附件:
1.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任务分解表
2.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