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5]27号)的要求,我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同时组织有关高校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名额及课程分类 2005年度,我厅将在全省普通高校中评选10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共下达推荐名额120门(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课程分类办法为:本科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类作为分类体系;高职高专以“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作为分类体系。(具体内容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工作链接”专栏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进入“表格与标准”栏目查询。)” 二、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 各校在规划建设、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时,要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并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情况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着重抓好建设规划、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先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以及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开设的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并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本科院校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条件。课程支撑网站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二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省级精品课程支撑网站要做到内容丰富,运行顺畅,能够保证对外开放。经评审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的有关材料,我厅将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称号。
三、国家精品课程的推荐 我厅下达55门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3),从中择优遴选33门课程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请各有关高校按我厅下达的名额,在本校优势学科或特色专业领域内确定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名单。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按教育部要求执行。
四、时间和工作安排 (一)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的时间和工作要求 7月7日前,各有关高等学校向我厅上报本单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的信息(见教高厅函[2005]27号文件的附件二)。 7月27日前,有关高校向我厅提交学校的推荐报告一式三份,报告中注明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支撑网站的网址。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在网上评审,不必提供书面的评审材料。 8月7日前,我厅确定我省高校推荐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并通知有关高校。 8月18日前课程负责人使用终端软件(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下载2005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之后学校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并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 8月22日前,我厅汇总、审核我省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本省申报课程的申报表。 (二)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的时间和工作要求 7月11日前,各校将省级精品课程工作联系人的信息报送我厅高教处(内容参照教高厅函[2005]27号文件的附件二)。 9月10日前,各有关高校向我厅提交2005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报告一式三份,报告中注明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支撑网站的网址。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在网上评审,不必提供书面的评审材料。 10月中旬,我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11月下旬确定2005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名单并对外公示。评审和公示期间必须保证课程支撑网站对外开放并且运转顺畅。 2003、2004年度已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的,要加强对课程支撑网站的维护,确保免费对外开放并能正常点击;同时也要不断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我厅将建设“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并开展对省级精品课程的年检工作,对于内容陈旧、维护不力的课程,我厅将取消其“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称号和该校下一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资格。 我厅精品课程申报联系电话:027-87328007,87328087,传真:027-87328087。电子邮件:zoudezhi@e21.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5]27号) 2、200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名额 3、200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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