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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5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省教育厅 高教处 】 更新时间:【2015-03-27 09:47:26】 阅读:【】次

2015年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厅党组的决策部署,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主题,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内涵建设、典型引路,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水平,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深化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综合改革

1.继续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开展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高等教育领域改革项目检查小结,组织试点高校交流推广试点项目成果和经验。推动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配合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

2.着力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指导督促首批试点的16所高校全面落实改革方案,扩大参加试点学院改革的高校范围,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校级试点学院。完善政策措施,在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发展计划、“本科教学工程”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试点学院的动态管理,建立试点转示范机制。

3.推进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对口支持。继续落实结对高校对口支持合作项目三年规划,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联合培养、学科科研合作共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合作项目建设。支持部属高校选派100位左右“彩虹学者”赴省属高校任教任职、省属高校选派100位左右的教学科研骨干和管理人员赴部属高校研修或挂职。

4.支持部分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指导试点高校构建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探索建立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和推广应用“高校服务湖北”工作平台。

二、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首批试点招生培养1400人左右。做好“专升本”工作,聚焦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专业结构,规范招生考试管理。

6.组织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实施体系要求,做好国家“卓越计划”项目申报实施工作。重点实施好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申报建设一批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7.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实施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完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选派200名左右大学生赴海外游学。总结和推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成果。

三、切实加大专业课程建设力度

8.落实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高校会同行业部门建立新增专业联合审核机制,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耦合度。实行专业预警制度,根据生源报考率、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等“三率”信息,向高校发布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开展专业专项评估试点,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布局。

9.推进本科专业综合改革。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新建50个本科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新建5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建设30个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点。

10.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建设120门左右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25门左右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按照教育部、中宣部要求,建立“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年度通报制度,对各高校使用工程重点教材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通报。

11.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高校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加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力度,加强相关公共基础课建设,扩大课程网上运行和共享数量。

四、着力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1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能力培养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加强教材、课程和师资建设,探索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的“双结合”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检查指导。

13.优化实践教学条件。推进校企共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新建40个左右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遴选50个左右进行重点建设。落实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开放共享机制,改善大学生实践教学和实习环境,推进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接受大学生实习。

14.丰富创新实践活动载体。实施1000项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举办大学生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组织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五、推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

15.推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启动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推动已建成的高校教师教学中心资源共享,发挥提升培养教师教学能力功能。

16.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完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组织管理。做好年度省级教学研究评审立项工作,遴选400项左右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17.实施“双千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推进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交流,从高校、法律实务部门相互选派20名左右教师、专家分别到对方部门挂职、任教。贯彻落实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我省高校与新闻单位间选聘20名左右教师、编辑、记者相互挂职、任教,开展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

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8.完善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试行教学基本状态的常态监测。完善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分析、发布制度,鼓励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19.开展本科教学评估。制定省属高校本科审核评估、新建和独立设置民办本科高校合格评估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试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建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合格评估。

20.加强本科教学巡视检查。组织省级教学巡视员开展教学巡视,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七、规范高等继续教育教学管理

21.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开展高等继续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登记卡和档案库。

22.参与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相关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鄂教高〔2009〕21号),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清理和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八、提升教育教学治理能力

23.加强工作规划。结合制定“十三五”教育规划,加强理论学习、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科学谋划今后5年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和重大改革项目。

24.加强绩效评价。对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部省高校对口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等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25.加强推广示范。总结高校教学建设、管理和改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和面上指导工作力度。推动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26.加强处室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支部建设。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廉洁自律,履职尽责,争当“两为”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支持配合省高教研究和评估部门、有关专业委员会、教育教学联盟开展工作。